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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完成首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多家主流媒体获新证

河北完成首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多家主流媒体获新证

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首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此举标志着河北省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促进清朗网络空间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保障省内新闻传播秩序、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次换发的许可证,是在原有审批管理基础上,依据新修订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规范更新。换证工作严格遵循许可条件和程序,对申请单位的服务主体、服务形式、服务类别等进行重新审核认定。

首批成功换发新许可证的单位,涵盖了河北省内主要的新闻宣传主力军和新型主流媒体平台。其中包括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包括河北新闻网等)、长城新媒体集团、河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省级主流媒体机构。这些单位依法获得了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部分符合条件的市级新闻单位也在此次换证范围内。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准入证”和“身份证”。根据国家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

河北省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换证工作,是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督促持证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内容审核机制,提升新闻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对于未取得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服务的,网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河北省网信办将继续有序推进后续批次的许可证换发和审批工作,实现对全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全覆盖、规范化管理。将加强对持证单位的日常监管和指导,推动其发挥好在网络舆论场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持续生产传播正能量,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此次换证也向省内其他从事相关服务的机构释放了明确信号: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必须依法依规申请许可,合规运营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

更新时间:2026-04-18 21: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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